加工贸易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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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书面报告;
2、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,并加盖经营企业的公章;
3、进口料件备案清单;
4、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;
5、加工贸易业务合同;
6、县级以上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有加工生产能力证明;
7、加工协议;
8、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。
备注:属外商投资企业的,还须同时提供外经贸部门批准的能说明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的合同、章程,以及能确认已建成投产,投资方资金已如期到位,联合年检合格的证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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